商业企业直接收款方式商品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
| 毕业论文 | 代写论文 | 发表论文 | 站点地图 | 收藏本站 |
毕业论文之家
经济论文 | 证券金融 | 管理论文 | 会计审计 | 法学论文 | 医药论文 | 社会论文 | 教育论文 | 计算机论文 | 艺术论文 | 哲学论文
您现在的位置: 论文之家 >> 会计审计 >> 会计研究 >> 论文正文→商业企业直接收款方式商品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
商业企业直接收款方式商品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
Form: 论文之家 作者:未知 Publish: 2007-7-14 14:58:00 Hits:
广告载入中..
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商品,一般采用“提货制”或“送货制”,货款结算大多采用现金或支票结算方式。批发企业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和银行结算凭证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,贷记“主营业务收入”、“应交税金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”;零售企业应在每日营业终了时,由销售部门填制销货日报表,连同销货款一并送交财会部门,倒算出销售额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,贷记“主营业务收入”、“应交税金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”。

  例:某商品零售企业9月8日各营业柜组交来销货款现金8775元,货款已由财会部门集中送存银行。作会计分录如下:按税法的规定,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的商品,实行价税合并收取,所以应倒算销售额如下: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(1+税率)=8775/(1+17%)=7500(元)

  销售税额=销售额×适用税率=7500×17%=1275(元)

  上述两个公式也可简并如下:销项税额=销售额×税率=含税销售额/(1+税率)×税率=含税销售额×税率/(1+税率)

  如企业适用17%的税率时:

  销项税额=含税销售额×14.53%

  如企业适用13%的税率时:

  销项税额=含税销售额×11.50%

  对于该项业务,财会部门根据各柜组的内部缴款单,填制销货日报表、“进账单”等凭证,并作会计分录如下:

  借:银行存款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8775

      贷:主营业务收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7500

          应交税金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1275

  上述做法,需要每天或每次计算销项税额,工作量大,也会出现误差。为此,对采用售价金额核算、实物负责制的企业,按实收销货款(含税)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,贷记“主营业务收入”;同时按售价金额结转成本,借记“主营业务成本”,贷记“库存商品”。这里的商品销售收入暂按含税价格全部计入。月末,按含税商品销售收入乘以14.53%或11.50%计算出全店的销项税额,借记“主营业务收入”,贷记“应交税金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”,使商品销售收入由含税变为不含税。按月末差价表结转实际成本,借记“商品进销差价”(差价+销项税额),贷记“主营业务成本”(含税),调整“主营业务成本”账户为实际的商品销售成本。

[1] [2] 下一页

广告载入中..
代写论文流程
用户名:
密码: 取密码
免费论文 代写论文 发表论文
[论文联系] QQ:133177 449665
Web lunwenjia
会计研究最新文章
会计研究热门文章
广告①[Yahoo广告]
广告②[Baidu广告]
广告③[Yahoo广告]
广告④[Baidu广告]